大理州卫生监督局信息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08 点击:

 

大理州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为大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对下级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与稽查,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或大案要案,承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州一级执法的事项。

(一)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血液安全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州卫生监督局受州卫计委的委托,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

(二)承办州卫计委授权的计划生育、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执业、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开展放射诊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卫生许可的受理和初审事项。

(三)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医用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负责医疗、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六)负责医疗技术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负责医疗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八)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对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考核。

(九)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根据大理州卫计委安排拟定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绩效考核标准。

(十)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形成信息分析报告。

(十一)建立巡查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宜的巡查专员、监查专员,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开展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对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督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检查,协助州卫计委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监测结果;受理对卫生计生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十二)完成州卫计委安排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十三)承担全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基础数据的收集、申报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内设部门

根据职责州卫生监督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稽查科、许可审核科、医疗机构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学校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信息科。

三、人员编制

编制40人,参公管理37人,工勤3人。实有38人,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2名(正科级),科室长9名(副科级)。

四、行风廉政情况

州卫生监督局严格按州委、州卫计委党工委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全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州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增进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的目标,全面贯彻州卫计委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为首要工作。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进一步突出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局党支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支部书记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结合单位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有效防范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党风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党政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上下协调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谈话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支出坚持集体研究,局办公会及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坚持实行局长末位表态。深入贯彻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三公经费和财政预算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未出现领导干部插手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情况。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州委实施意见,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教育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州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

(三)加强作风建设

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党支部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放在首位,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部署。

五、投诉方式

投诉联系科室:法制稽查科   

投诉电话:2366118

六、单位地址及电话

大理市下关镇苍山路74号;联系电话:0872-2366125